第一师医院八项医疗服务承诺
发布时间:2012/10/23 0:00:00作者:佚名来源:文明办点击数(0)
一、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、物品,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收的,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主管部门。
二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耗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,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,立即通报医院主管部门。
三、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四、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。
五、坚持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。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,合理选用药物和实施检查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。
六、文明行医,礼貌待患;做到服务热情、周到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。
七、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八、认真执行物价政策,依法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、不分解收费、不自立项目收费。认真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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