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微信
您当前位置:就医指南 >导医指南 >浏览文章

复印出院病历需要哪些证件

发布时间:2016/2/14 9:21:53作者:未知来源:不详点击数(0)

根据国卫医发〔2013〕31号文件


    第十八条  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(兼)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。受理申请时,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。  

    (1)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
    (2)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;

    (3)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
    (4)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;

    第二十条  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、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、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,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:

    (一)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;

    (二)经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;

    (三)经办人本人的有效工作证明(需与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一致)

   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 


编辑:admin
关键字:
上一篇: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医院病案复印预约申请表
下一篇:第一师医院病案复印须知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