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微信
您当前位置:文明建设 >院务公开 >浏览文章

病人的权利和义务

发布时间:2016/9/18 13:21:15作者:未知来源:不详点击数(0)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;

    您好!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,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。

    一、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以下权利:

    1.您享有医疗救治、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;

    2.您享有对疾病诊断、病情进展、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、费用、相应风险、疗效及愈后的知情权,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,如您有不明之处,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。您对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。

    3.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,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,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、护理服务。

    4.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,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。

    5.我们会尊重您的宗教信仰及隐私权,如有特殊隐私保护需求请您告知您的医生,我们会全力配合。

    6.个人价值观、宗教信仰、文化习俗、人格尊严等方面合法且合理的需求受到尊重和保护。

    7.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。

    8.医院在每个病房都有《意见本》,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以便我们改进服务。

   二、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以下义务:

    1.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。

    2.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等后果自负。

    3.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,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。

    4.入院后请您身着病号服,不要穿病号服外出。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;否则后果自负。

    5.医护人员查房、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。不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。

    6.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。文书一经自愿签署,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。

    7.为配合治疗,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,请您遵嘱用餐。

    8.您应遵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、按时出院,出院后,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、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随访。

    9.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,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我院不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10.请您不要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。

    11.住院期间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,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
    12.严禁在病区内饮酒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电饭煲等家用电器,违者按医院规定处理,否则不良后果自负。

    13.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房门不得反锁、拴死。

    14.您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

    15.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护医嘱,陪护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规定,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。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、陪床。

    16.请您爱护公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、清洁,维护病房安全、安静,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和休息。

    17.若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,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及诊疗规范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,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,您应该积极配合。

    18.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、人身权;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。

    19.吸烟有害健康,如有吸烟史,请您及早戒烟。我院是无烟医院,请您及您的亲友不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。

    20.如果您住院期间需要输血治疗,在供血紧张的情况下,请您积极配合医生开展自体输血或亲友互助献血。

21.我院承担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,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。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。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。

 

 

第一师医院

2016年9月15日


编辑:admin
关键字:
上一篇: 兵团第一师医院住院指南
下一篇:第一师医院出院流程
0